1、读者办理借书证,需提供本人有效证件原件(如身份证、户口簿、军人证、护照、驾照等),填写《读者办证登记表》,并提交一张一寸照片或现场采集,交纳相应押金即可办理借书证。
2、押金:少儿、成人借书证:100元/人。
3、读者卡可永久使用,免费借阅馆藏图书和期刊。
4、读者卡损坏需要更换时,应交回旧卡。
5、读者卡丢失,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到办卡处办理挂失手续,也可电话挂失,读者卡挂失后,则可补办新卡,若找到原卡,请在办卡处解除挂失。
6、请妥善保存押金收据,遗失不补。
7、如借书证不再使用,可凭办证收据和借书证,随时退还押金。